联系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今天是 2010年9月9日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信用动态>>新《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1日起施行
【新《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1日起施行 】


    新《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3月1日起施行。昨天上午,浙江省教育厅在吴山广场组织新《条例》宣传、咨询,教育厅基础教育处、杭州市下属8个区教育局及各区部分中小学名师名校长现场解答家长提问。

    有关小学报名、学区和外来人口子女上学的问题最多,来看看两个有代表性的。

    付女士夫妻是杭州集体户口,近期不会买房,想问小孩要去哪个小学读?

    答:集体户口子女上学,跟本地孩子一样,就近读。

    余先生是在杭务工人员,户籍在老家,现在三墩租房子住,问小孩能否在杭州读书?

    答:关于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杭就学,杭州市有相应规定: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且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杭州市有暂住证并至当年8月底前已在杭州居住一年以上,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和杭州市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按规定在杭州市交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可在杭州市申请就学。

    申请人带齐相应材料,到实际居住地(以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为依据)所属教育服务区域的学校报名。据都市快报 记者 徐斌 通讯员 周洪波

    如果你有孩子上学的问题,可咨询所属地教育局——

    杭州市教育局初中初等教育处:87025565

    上城区教育局教育科:87822587

    下城区教育局教育科:85337082

    拱墅区教育局教育科:88259970

    江干区教育局教育科:86974947

    西湖区教育局教育科:87965058

    滨江区教育局教育科:87702150

    杭州市外的浙江各地情况,可咨询浙江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88008829。


返回首页 | 联系我们

主办:上海市征信管理办公室  江苏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浙江省信用浙江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Copyright 2005-2008 www.creditcsj.gov.c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